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4.5g |
每瓶装20ml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046 |
国药准字Z2002749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通便。用于胃肠实热引起: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咽膈不利,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清热解毒。用于口舌生疮,牙龈、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腔用药,一次揿2~3次,一日4~6次;对准口腔,按动瓶盖使药液喷出。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大黄,牵牛子(炒),栀子(姜炙),石膏,芒硝,黄芩,黄连,连翘,山楂(炒),陈皮,厚朴(姜炙),枳实,香附,猪牙皂,荆芥穗,薄荷,防风,菊花,白芷,桔梗,玄参,甘草,牛黄,冰片 |
山银花、菊花、板蓝根、薄荷脑、桉油、辅料为:羟苯乙酯、枸橼酸钠、枸橼酸钾、乙酰磺胺酸钾、甘油、香精、乙醇。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大蜜丸;气香;味苦,微凉。 |
本品为棕色澄清液体;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使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3.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4.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