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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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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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l |
7.5gx10袋/盒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华元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807 |
国药准字Z20044404 |
说明 | ||
适应症 |
苗医:中医: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牙龈炎、龋齿引起的牙痛或牙龈肿痛。 |
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腔用药,一日3次,每5日为一疗程。用小棉球浸湿本品适量涂擦或置于患处,适时取出。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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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系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黄连、大黄、黄芩。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澄清液体。气芳香,味辛。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用药时最好应配合牙科治疗。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