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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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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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包装75g |
10g:50mg |
生产企业 |
安徽新世纪药业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934 |
国药准字H10960095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散寒,温筋通脉,活血化瘀,活络消肿;消炎,止痛。用于骨关节、韧带等软组织的挫伤、损伤和扭伤,也可用于胃寒腹痛、妇女痛经及高寒、地下作业者的劳动保护。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外用,拆去外包装,将内袋物搓揉均匀,开始发热后,放在疼痛处熨敷(过热时可另垫衬布),根据病痛随时可使用,一次1袋或数袋。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禁忌 |
孕妇禁用。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川芎、侧柏叶、独活、柴胡、乌药、陈皮、艾叶、红花、干姜、铁粉。 |
本品主要成分是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其分子式及分子量为:C15H13N3O4S,331.35。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粗粉;质重,有醋的酸气。 |
本品为黄绿色透明凝胶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皮肤过敏者停用。3.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使用时防止皮肤烫伤。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4 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