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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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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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包装75g |
每片含氯唑沙宗0.125g,对乙酰氨基酚0.15g |
生产企业 |
安徽新世纪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934 |
国药准字H20133154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散寒,温筋通脉,活血化瘀,活络消肿;消炎,止痛。用于骨关节、韧带等软组织的挫伤、损伤和扭伤,也可用于胃寒腹痛、妇女痛经及高寒、地下作业者的劳动保护。 |
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运动后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拆去外包装,将内袋物搓揉均匀,开始发热后,放在疼痛处熨敷(过热时可另垫衬布),根据病痛随时可使用,一次1袋或数袋。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恶心等消化道症状,偶见嗜睡、头晕、轻度头痛,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
禁忌 |
孕妇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川芎、侧柏叶、独活、柴胡、乌药、陈皮、艾叶、红花、干姜、铁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氯唑沙宗125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粗粉;质重,有醋的酸气。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皮肤过敏者停用。3.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使用时防止皮肤烫伤。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