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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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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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10ml*10支 |
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024 |
国药准字Z3702112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补血滋阴,养心安神。用于阴血不足,失眠多梦,心悸不宁,五心烦热,盗汗耳鸣。 |
健脾补肾,宁心安神。用于心脾两虚、脾肾不足所致的心神不宁,失眠多梦,健忘,倦怠乏力,食欲不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 4 粒,一日 3 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成分 |
本品酸枣仁(炒)、川芎、知母、麦冬、制何首乌、五味子、丹参、茯苓。 |
刺五加浸膏、五味子流漫膏。辅料为蜂蜜,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褐绿色的粉末;气香、味甘、微酸,有清凉感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液体;味甘、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药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