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消食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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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消食颗粒

猕猴桃颗粒

规格

每块重7g(相当于总药材7g)

每袋(块)15g
生产企业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三明天泰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550

国药准字Z35020370
说明
适应症

健脾利湿,开胃导滞。用于食积不化,食欲不振,便溏消瘦。

调中理气,增进食欲,促进消化。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改善儿童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3次。

开水冲服,一次15~30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临床使用未见明显的不良反应

禁忌

孕妇忌服。

糖尿病患者忌用。

成分

苍术、白术、莲子(去心)、薏苡仁(炒)、砂仁等。

猕猴桃提取液

性状

本品为淡棕色至棕色的颗粒;味甜。

淡黄白色或淡棕黄色的颗粒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口干,大便干,手足心热,舌红。3.上消化道溃疡出血者不宜服用。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糖尿病患者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有其他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