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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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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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块重7g(相当于总药材7g) |
75粒/瓶 |
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550 |
国药准字Z20025219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利湿,开胃导滞。用于食积不化,食欲不振,便溏消瘦。 |
开郁消食,暧胃。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胃脘冷痛,满闷嗳气,腹胀泄泻。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3次。 |
口服,一次10~15粒,一日1~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苍术、白术、莲子(去心)、薏苡仁(炒)、砂仁等。 |
石榴皮、红花、豆蔻、肉桂、荜茇。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至棕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黄色或黄棕色的水丸;气香,味酸、辛、微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口干,大便干,手足心热,舌红。3.上消化道溃疡出血者不宜服用。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糖尿病患者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