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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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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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块重7g(相当于总药材7g) |
100ml |
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炎黄本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550 |
国药准字Z42020654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利湿,开胃导滞。用于食积不化,食欲不振,便溏消瘦。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治疗小儿单纯性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及消化不良引起的腹泻。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3次。 |
口服,一至五岁一次3-5毫升,五岁以上一次10-15毫升,周岁以内酌减,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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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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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苍术、白术、莲子(去心)、薏苡仁(炒)、砂仁等。 |
白术(炒)、六神曲(炒)、山楂、稻芽(炒)、麦芽(炒)、枳壳(炒)。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至棕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口干,大便干,手足心热,舌红。3.上消化道溃疡出血者不宜服用。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糖尿病患者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节制饮食,不要偏食。3.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或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向医师咨询。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儿用量可咨询医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