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消食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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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消食颗粒

十味溪黄草颗粒

规格

每块重7g(相当于总药材7g)

每袋装(1)10克(2)4克(无蔗糖)
生产企业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青云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550

国药准字B20020468
说明
适应症

健脾利湿,开胃导滞。用于食积不化,食欲不振,便溏消瘦。

清热利湿,健脾消滞。可用于肝胆湿热、脾胃失运型急性肝炎所致的黄疸,胁胀不适或疼痛,食欲不振,倦怠乏力等症状的改善。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3次。

开水冲服,一次2袋,一日3次;儿童酌减。

副作用

尚不明确

长期连续服用,可能产生胃寒、苔厚。

禁忌

孕妇忌服。

气血阴阳亏虚之体与孕妇慎用。

成分

苍术、白术、莲子(去心)、薏苡仁(炒)、砂仁等。

溪黄草、余甘子、白花蛇舌草、茵陈、白术、茯苓、布渣叶、谷芽、麦芽、柴胡。

性状

本品为淡棕色至棕色的颗粒;味甜。

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味苦。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口干,大便干,手足心热,舌红。3.上消化道溃疡出血者不宜服用。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糖尿病患者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应按照指定的服用方法及剂量使用;

2.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急性黄疸型肝炎属阴黄者用此药时须随证配伍温化寒湿之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