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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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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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3%*10g |
生产企业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877 |
国药准字H4402392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头癣、手癣、足癣及体癣等。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患处。 |
1.皮肤感染: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 2.外阴阴道炎:涂于洗净患处,每晚1次,连续7日。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1.偶见过敏反应。 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水杨酰苯胺0.05克,水杨酸甲酯0.01克,龙脑0.01克。辅料为: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克霉唑0.03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轻质液状石蜡、丙二醇、匀染剂O、十六十八醇、羟苯乙酯、白凡士林。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剂。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4.用药后立即洗手。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