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水杨酸苯胺甲酯乳膏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水杨酸苯胺甲酯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规格

复方

20克∶0.4克(2%)
生产企业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1877

国药准字H20053995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头癣、手癣、足癣及体癣等。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1-2次,涂于患处。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副作用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水杨酰苯胺0.05克,水杨酸甲酯0.01克,龙脑0.01克。辅料为: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性状

本品为白色乳膏剂。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4.用药后立即洗手。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