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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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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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l |
0.5gx12片/盒 |
生产企业 |
广东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736 |
国药准字H3202517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肌肉痛、关节痛、腰腿痛、跌打损伤及网球肘引起的肿痛。 |
本品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外用。喷患处,一日数次。 |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1-1.5片。 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5-2片。 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2-3片。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3-3.5片。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红斑及过敏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对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瓶(5毫升)含水杨酸甲酯1.5克,盐酸苯海拉明.9克,薄荷脑1.2克,樟脑1.95克,麝香草脑.15克。辅料为:乙醇。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清液体;具芳香气味。 |
本品为白色片、薄膜衣片或明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