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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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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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0.1g |
生产企业 |
上海中华药业南通有限公司 |
四川华新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240 |
国药准字H2000385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肌肉痛、关节痛、腰腿痛、跌打损伤及网球肘引起的肿痛。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外用。喷患处,一日数次。 |
口服。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红斑及过敏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对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瓶(50毫升)含水杨酸甲酯1.5克,盐酸苯海拉明0.09克,薄荷脑1.2克,樟脑1.95克,麝香草酚0.15克。 |
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清液体;具芳香气味。 |
本品为白色颗粒,无臭,在温水中易溶 |
注意事项 |
1.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