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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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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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8cm*10cm*6贴 |
生产企业 |
上海中华药业南通有限公司 |
湖北康源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240 |
国药准字Z4202023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肌肉痛、关节痛、腰腿痛、跌打损伤及网球肘引起的肿痛。 |
散寒,活血,镇痛。用于风湿性关节痛,关节扭伤。 |
用法用量 |
外用。喷患处,一日数次。 |
外用。贴于患处。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红斑及过敏反应。 |
偶见皮肤红痒 |
禁忌 |
对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孕妇禁用。 2.开放性伤口忌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瓶(50毫升)含水杨酸甲酯1.5克,盐酸苯海拉明0.09克,薄荷脑1.2克,樟脑1.95克,麝香草酚0.15克。 |
主要成分为人工麝香、生川乌、水杨酸甲酯、颠茄流浸膏、辣椒、红茴香根、樟脑。辅料为:橡胶、氧化锌、松香、凡士林、羊毛脂。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清液体;具芳香气味。 |
本品为淡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该药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有皮肤病者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该药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皮肤发痒或变红,应立即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