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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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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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5g |
9.5cmx11.6cmx3片x2袋 |
生产企业 |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湛江吉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18 |
国药准字Z4402038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扭伤、挫伤、拉伤、劳损等引起的肌肉、筋膜炎,创伤性关节滑膜炎及韧带损伤等引起的局部肿胀和疼痛。 |
消炎镇痛。用于神经痛,风湿痛,肩痛,扭伤,关节痛,肌肉疼痛等。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并轻轻揉搓,每日2-3次。 |
贴患处。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红斑及过敏反应。 |
偶有皮肤过敏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含水杨酸甲酯118.0毫克、薄荷脑58.0毫克、桉油18.2毫克、松节油12.9毫克。 |
薄荷脑、樟脑、冰片、麝香草脑、颠茄流浸膏、盐酸苯海拉明、水杨酸甲酯。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气芳香,有清凉感。 |
本品为乳白色或乳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或开放性伤口。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 2.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 3.皮肤过敏者停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