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水杨酸甲酯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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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水杨酸甲酯乳膏

麝香壮骨膏

规格

35g

7cmx9.5cmx4贴x2袋
生产企业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安阳中智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282

国药准字Z4102054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扭伤、挫伤、拉伤、劳损等引起的肌肉、筋膜炎,创伤性关节滑膜炎及韧带损伤等引起的局部肿胀和疼痛。

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

用法用量

外用,抹擦于患处,每次适量,每天2~3次。

外用,撕去覆盖的薄膜,贴于洗净拭干的患处。天冷时,可辅以按摩与热敷。

副作用

偶见皮肤红斑及过敏反应。

偶见皮肤红痒。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水杨酸甲酯127.3毫克、薄荷脑58.8毫克。

麝香、豹骨、生川乌、生草乌、薄荷脑、水杨酸甲酯、硫酸软骨素、冰片、山柰、白芷、盐酸苯海拉明、 樟脑等17味。

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气芳香,有清凉感。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灰色的片状橡胶膏;气香。

注意事项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或开放性伤口。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