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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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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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5g |
7cm*10cm*8片 |
生产企业 |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82 |
国药准字Z4302048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扭伤、挫伤、拉伤、劳损等引起的肌肉、筋膜炎,创伤性关节滑膜炎及韧带损伤等引起的局部肿胀和疼痛。 |
祛风湿、止痛。用于头痛,风湿痛,神经痛,扭伤及肌肉酸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抹擦于患处,每次适量,每天2~3次。 |
外用,贴于患处。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红斑及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水杨酸甲酯127.3毫克、薄荷脑58.8毫克。 |
生川乌、生草乌、麻黄、苍术、当归、白芷、干姜、山柰、八角茴香、薄荷脑、冰片、樟脑、水杨酸甲酯。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气芳香,有清凉感。 |
本品为淡黄绿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或开放性伤口。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使用,不得任意增加使用量和使用时间。凡对橡胶膏过敏或皮肤糜烂有渗出液、外出血及化脓者均不宜贴用。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