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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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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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5g |
30ml |
生产企业 |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82 |
国药准字H1096020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扭伤、挫伤、拉伤、劳损等引起的肌肉、筋膜炎,创伤性关节滑膜炎及韧带损伤等引起的局部肿胀和疼痛。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外用,抹擦于患处,每次适量,每天2~3次。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红斑及过敏反应。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水杨酸甲酯127.3毫克、薄荷脑58.8毫克。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吡罗昔康0.01克,辅料为乙醇、月桂氮卓酮、二乙醇胺、薄荷脑、丙二醇。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气芳香,有清凉感。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或开放性伤口。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