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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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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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5ml:0.15g |
生产企业 |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578 |
国药准字H2006365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3次;用药棉蘸取少量涂于患处。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1次。体、股癣连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用4~6周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6个月以下婴儿禁用。皮肤有破损者禁用。 |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80毫克,苯酚、间苯二酚各20毫克,水杨酸甲酯0.02毫升。 |
本品含盐酸特比萘芬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淡红色液体,微有水杨酸甲酯的特殊香气。 |
本品为搽剂。 |
注意事项 |
避免接触眼和其它部位的粘膜。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涂药后立即洗手。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仅供皮肤局部使用,避免接触眼睛和其它黏膜。 2.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3.本品不宜用于开放性伤口。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