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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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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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5g:0.15g |
生产企业 |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578 |
国药准字H2005589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甲癣及花斑癣,亦可用于皮肤和外阴阴道念珠菌感染及甲真菌病。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3次;用药棉蘸取少量涂于患处。 |
外用。均匀涂于患处,1日2次,涂后应轻轻搓揉数分钟,2周为一疗程;治疗甲癣,应先用温水泡软并削薄病甲后,涂药包扎,治疗第一个月每2天1次,第二个月每周2次,第三个月每周涂药1次,至痊愈为止。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局部发红,瘙痒,一般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如症状加重应向医师咨询。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6个月以下婴儿禁用。皮肤有破损者禁用。 |
除非绝对必要,才可将此药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80毫克,苯酚、间苯二酚各20毫克,水杨酸甲酯0.02毫升。 |
环吡酮胺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淡红色液体,微有水杨酸甲酯的特殊香气。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避免接触眼和其它部位的粘膜。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涂药后立即洗手。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避免接触眼睛,不得内服。 3 涂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 如药品性状发生改变应停止使用。 5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