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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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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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0.01 |
生产企业 |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536 |
国药准字H1092008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甲癣及花斑癣,亦可用于皮肤和外阴阴道念珠菌感染及甲真菌病。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3~4次,涂搽于患处。 |
外用。均匀涂于患处,1日2次,涂后应轻轻搓揉数分钟,2周为一疗程;治疗甲癣,应先用温水泡软并削薄病甲后,涂药包扎,治疗第一个月每2天1次,第二个月每周2次,第三个月每周涂药1次,至痊愈为止。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局部发红、瘙痒,一般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如症状加重应向医师咨询。 |
禁忌 |
面部及破溃处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60毫克,间苯二酚20毫克,苯酚10毫克,水杨酸甲酯0.03毫升,甘油0.03毫升。辅料为: |
化学名:4-甲基-6-环己基-1-羟基-2(1H)-吡啶酮与2-氨基乙醇的复盐。药物组成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环吡酮胺10毫克。辅料为十八醇、硬脂酸、白凡士林、司盘-60、二甲基硅油、丙二醇、甘油、吐温-80、苯甲酸、薄荷脑、S-40、棕榈酸异丙脂、乳酸、药用乙醇、水。分子式:C12H17NO2C2H7NO分子量:268.36</p>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有异臭。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4.涂药后立即洗手。5.糖尿病、血友病患者慎用,防止引起急性炎症和溃疡。6.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避免接触眼睛,不得内服。 3 涂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 如药品性状发生改变应停止使用。 5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