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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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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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5g*12片*3板 |
每瓶装100毫升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670 |
国药准字Z3602044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除湿,化浊通便。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便秘,口臭,牙龈肿痛。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症见大便泄泻、腹痛腹胀;急慢性胃肠炎、腹泻、小儿消化不良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大黄、牡丹皮、当归、枳实、秦艽、夏枯草、茵陈、木贼、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地锦草、黄毛耳草、樟树根、香薷、枫树叶。 |
性状 |
本品为绿色圆形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褐色;气微香,味辛、苦、微涩。 |
本品棕褐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