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4g | |
生产企业 |
吉林京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天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238 |
国药准字Z19990010 |
说明 | ||
适应症 |
柔肝和胃,散瘀止血,缓急止痛,去腐生新。用于急慢性胃炎,胃溃疡,糜烂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及胃出血等症。 |
制酸,止痛。用于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芍、白及、甘草、茯苓、延胡索(醋)、海螵蛸、三七、颠茄浸膏。 |
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褐色粉末;味甘。 |
本品为黄色的颗粒;气微、味涩、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5.青光眼患者慎用。 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大便干。4.不适用于胃寒痛,主要表现为遇寒则发,肢凉畏冷,便溏。5.糖尿病患者慎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