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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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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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25g |
0.5g |
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健能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370 |
国药准字H20103163 |
说明 | ||
适应症 |
制酸敛溃,解痉止痛。用于慢性胃炎症见胃痛,泛酸。 |
1.慢性胃炎; 2.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4次。 |
除非另有医嘱,成人在饭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嚼服1-2片。 推荐服法:一次1-2片,一日3-4次,嚼服。 治疗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时,一次2片,一日4次,嚼服。在症状缓解后,至少维持4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大剂量服用可导致软糊状便和大便次数增多,偶见便秘,口干和食欲不振。长期服用可导致血清电解质变化。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海螵蛸、白矾(煅)、白及、延胡索(醋制)、救必应、薄荷脑。辅料为蜂蜜、纯化水。 |
铝碳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灰黄色;气芳香,味苦、涩。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孕妇慎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急腹症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妊娠期头3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