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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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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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25g |
12粒x2板/盒 |
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新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370 |
国药准字H14023069 |
说明 | ||
适应症 |
制酸敛溃,解痉止痛。用于慢性胃炎症见胃痛,泛酸。 |
慢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消化内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尤其老年人)2少见的情况有眼睛痛眼压升高过敏性皮疹或疱疹味觉异常呼吸变慢以及极度疲乏无力等症状。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阑尾炎或腹症患者禁用。 2.骨折及低磷血症患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海螵蛸、白矾(煅)、白及、延胡索(醋制)、救必应、薄荷脑。辅料为蜂蜜、纯化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氢氧化铝140毫克,维生素U碘甲基蛋氨酸50毫克,颠茄提取物10毫克。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灰黄色;气芳香,味苦、涩。 |
本品为胶囊状。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孕妇慎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