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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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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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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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翼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370 |
国药准字Z20064392 |
说明 | ||
适应症 |
制酸敛溃,解痉止痛。用于慢性胃炎症见胃痛,泛酸。 |
柔肝和胃,散瘀,缓急止痛。用于肝胃不和、瘀血阻络所致的胃脘疼痛、连及两胁、嗳气、泛酸,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海螵蛸、白矾(煅)、白及、延胡索(醋制)、救必应、薄荷脑。辅料为蜂蜜、纯化水。 |
白芍、白及、三七、甘草、茯苓、延胡索、海螵蛸、颠茄浸膏。辅料为碳酸氢钠。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灰黄色;气芳香,味苦、涩。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味甘。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孕妇慎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