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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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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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片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365 |
国药准字H53021731 |
说明 | ||
适应症 |
制酸敛溃,解痉止痛。用于慢性胃炎症见胃痛,泛酸。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服用时将药片嚼碎、温开水送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恶心、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海螵蛸、白矾(煅)、白及、延胡索(醋制)、救必应、薄荷脑。辅料为蜂蜜、纯化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铝酸铋0.2克,重质碳酸镁0.4克,碳酸氢钠0.23克,甘草浸膏粉0.16克,弗郎鼠李皮0.008克,小茴香0.02克,甘草酸单铵0.0025克。 |
性状 |
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灰黄色;气芳香,味苦、涩。 |
本品为黄棕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孕妇慎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治疗期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