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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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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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神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365 |
国药准字Z21021214 |
说明 | ||
适应症 |
制酸敛溃,解痉止痛。用于慢性胃炎症见胃痛,泛酸。 |
行气健胃,化瘀止血,制酸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疼痛、痛处固定、吞酸嘈杂;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尔出现咽喉干燥。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海螵蛸、白矾(煅)、白及、延胡索(醋制)、救必应、薄荷脑。辅料为蜂蜜、纯化水。 |
白及、海螵蛸、黄芪、三七、白芍、香附、乳香、没药、鸡内金、百草霜、鸡蛋壳(炒焦)。 |
性状 |
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灰黄色;气芳香,味苦、涩。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黑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孕妇慎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