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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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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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1g*9袋 |
生产企业 |
广州诺金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523 |
国药准字Z20054760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食化积,止痛,制酸。用于胸腹胀满,食欲不振。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脾胃不和引起的脾虚泄泻,消化不良,面黄肌瘦,疳积腹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0.5~1克,一日3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麦芽(炒)、六神曲(炒)、颠茄浸膏、鸡蛋壳。 |
白术(麸炒)、山药、茯苓、鸡内金(醋炙)、南山楂、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色颗粒;气微,味淡。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味微甜、酸。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不适用于心脏病心慌心动过速者。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食用生冷不易消化食物。2.治疗10~14天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咨询医师。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