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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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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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0.25g*10粒*4板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592 |
国药准字Z19991088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和中,止痛。用于脾虚胃痛、胃脘痛。 |
补气血,益肝肾。主治妇女病:气血两虚或肝肾两虚的月经量少、后错;脾虚或肾虚带下。症见:面色白光白、五心烦热、腰酸膝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月经不调者于月经干净后服用,十二天为一疗程,带下病,十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猴头菌浓缩液、蜂王浆。 |
乌鸡、炙黄芪、山药、党参、白术、川芎、茯苓、当归、熟地黄、白芍(酒炒)、牡丹皮、五味子(酒制)。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粘稠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