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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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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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10ml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绿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272 |
国药准字Z20090565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和中,止痛。用于脾虚胃痛、胃脘痛。 |
健脾温肾,涩肠止泻。用于脾虚或脾肾阳虚所致慢性泄泻,症见慢性腹痛腹泻、大便清稀、食少腹胀、腰酸乏力、形寒肢冷。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30天为一疗程,连服二至三个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泄泻时腹部热胀痛者忌服。 |
成分 |
猴头菌浓缩液、蜂王浆。 |
党参、黄芪、延胡索、白术、补骨脂、山药、炮姜、白芍、赤石脂等十四味药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粘稠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物。2.湿热下痢非本方所宜。3.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8.服药超过1个疗程应咨询医师,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