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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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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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5g |
50m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304 |
国药准字H2004137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肿散结。用于肺炎、阑尾炎、蜂窝组织炎属热毒壅盛证候者,并可用于癌症辅助治疗。 |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大肠杆菌等中从头孢克肟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并发作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中耳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1.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口服,每次50-100mg(效价)(1-2片),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200mg(效价)(每次口服4片),一日二次。 2.小儿,口服,每次1.5~3mg(效价)/kg(体重),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症状适当增减,对于重症患者,每次可口服6mg(效价)/kg(体重),一日二次。儿童一日二次,每次按下列剂量口服:6个月至1岁每次1/7~1/5片;1岁至2岁每次1/5~1/4片;2岁至4岁每次1/4~1/3片;4岁至6岁每次1/3~2/5片;6岁至9岁每次2/5~1/2片;9岁至14岁每次1/2~2/3片;14岁至18岁每次2/3~1片。 |
副作用 |
极个别患者出现皮肤丘疹、麻疹样皮疹等反应。 |
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包括腹泻等消化道反应、皮疹等皮肤症状、临床检查值异常、GOT升高、嗜酸细胞增多等。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有引起休克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眩晕等现象,应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2.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中毒性表皮坏死症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等症状,应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4.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且也有同其他头抱类抗生素一样的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5.肾功能障碍:有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定期进行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6.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7.有发生间质性肺炎及PIE症候群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药,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
对本品及其成分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肿节风 |
本品主要成分是头孢克肟。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苦、微涩。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 2.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