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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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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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5g |
0.25gx6粒/盒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304 |
国药准字H2005787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肿散结。用于肺炎、阑尾炎、蜂窝组织炎属热毒壅盛证候者,并可用于癌症辅助治疗。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 2.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 |
副作用 |
极个别患者出现皮肤丘疹、麻疹样皮疹等反应。 |
1.主要有口腔异味(%)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 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 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成分 |
肿节风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克拉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苦、微涩。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结晶性粉末。 |
注意事项 |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