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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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愈美胶囊(Ⅰ)

规格

每袋装10克 ;每袋装2克

12粒*2板
生产企业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4020371

国药准字H20000737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半袋;3至4岁一次3/4袋,5至7岁一次1袋,一日3~4次。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2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8粒。6-12岁儿童每次1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粒。

副作用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禁忌

尚不明确。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成分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本品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0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淀粉、5%淀粉浆。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本品服用一周,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痰量过多、哮喘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遵医嘱。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本品成人用量每日不宜超过8粒,儿童按规定用量服用。

11.精神抑郁症不宜服用。

12.2岁以下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13.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