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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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感冒退热颗粒

规格

每袋装10g

18g*8袋
生产企业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788

国药准字Z20054919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本品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本品主要成分: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辅料为:糊精,矫味剂(甜菊素)。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扇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镇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