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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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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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0.5g*36片/盒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88 |
国药准字Z10980033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时毒、火毒内盛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扇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镇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 5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孕妇及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7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