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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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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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片x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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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 |
肇庆星湖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1270 |
国药准字Z4402145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
肃肺化痰,消炎止咳。用于感冒咳嗽,痰多气喘;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对鱼腥草素钠、亚硫酸氢钾苯丙酮(止咳酮)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mg,咖啡因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1mg,人工牛黄10mg,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 |
紫花杜鹃、板栗壳、鱼腥草素钠、亚硫酸氢钾苯丙酮。 |
性状 |
本品每片含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有鱼腥味。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服用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驾驶飞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项下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 1、本药含有鱼腥草素钠、亚硫酸氢钾苯丙酮。鱼腥草素钠为抗菌药,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 270mg;亚硫酸氢钾苯丙酮(止咳酮)为镇咳药,单用时一次剂量一般不得超 过 50mg,日服用剂量不明确。 2 、亚硫酸氢钾苯丙酮(止咳酮)单独使用时主要不良反应为个别病人有口干、胸闷、恶心、头晕等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