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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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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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片x2板 |
8片 |
生产企业 |
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1270 |
国药准字H4402431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关节痛、鼻塞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日3次。6个月~1岁,一次1/3片;1~5岁,一次半片;6~9岁,一次1片;9~14岁,一次1片半;15岁以上,一次2片;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mg,咖啡因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1mg,人工牛黄10mg,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25mg,人工牛黄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 |
性状 |
本品每片含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 |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橙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服用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驾驶飞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