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柴胡饮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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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正柴胡饮颗粒

琥珀抱龙丸

规格

5g*18袋

每丸重1.8g
生产企业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03013

国药准字Z50020347
说明
适应症

表散风寒,解热止痛。用于外感风寒初起:发热恶寒,无汗,头痛,鼻塞,喷嚏,咽痒咳嗽,四肢酸痛。及流行性感冒初起、轻度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症候者。

清热化痰,镇静安神。用于饮食内伤所致的痰食型急惊风,症见发热抽搐、烦躁不安、痰喘气急、惊痫不安。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口服,一次1.8g(9丸),一日2次;婴儿一次0.6g(3丸),化服。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尚不明确。

成分

柴胡、陈皮、防风、甘草、赤芍、生姜。辅料为:糊精、蔗糖。

琥珀、朱砂、天竺黄、胆南星、檀香、枳壳(炒)、茯苓、枳实(炒)、红参、山药(炒)、甘草

性状

棕黄色至黄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丸剂(大蜜丸)

注意事项

1.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慢惊及久病、气虚者忌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