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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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感冒咳嗽颗粒

规格

0.1g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生产企业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011

国药准字Z51020496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包)次数 1-310-150.5~1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 4-616-211~1.5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 7-922-271.5~2不超过4次。 10-1228-322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副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尚不明确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性状

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味甜。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 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