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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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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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6g*9袋 |
生产企业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广西忠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011 |
国药准字H4502163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感引起的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发热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包)次数 1-310-150.5~1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 4-616-211~1.5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 7-922-271.5~2不超过4次。 10-1228-322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袋)一日次数。1~310~150.5~14~616~211~1.5一日3次。7~922~271.5~210~1228~322~2.5。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困倦、厌食、恶心、皮疹、皮肤瘀斑。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食用香精。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味甜。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