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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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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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x9袋/盒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812 |
国药准字Z20080305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食化滞止泻。用于腹泻,腹胀,消化不良。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腹泻,症见大便泄泻、腹痛腹胀;腹泻、小儿消化不良见上述证侯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g(1袋), 一日3次;一周岁以下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山楂、乌梅、 绿茶。辅料为蔗糖、糊精。 |
地锦草、黄毛耳草、樟树根、香薷、枫树叶。辅料为:甜菊素、羟苯乙酯、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史,且病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