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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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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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6g |
275g/瓶 |
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276 |
国药准字Z2006396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热,平喘咳。用于发热口渴,咳嗽痰黄,喘促,胸闷。 |
平喘化痰,润肺止咳,补中益气。用于哮喘气急,肺虚咳嗽,痰多津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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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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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 |
北瓜清膏、党参、浙贝母、南沙参、生姜,辅料为饴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片;味苦、辛。 |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味甜、微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虚喘者忌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脾气虚者,哮病发作期禁用。 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咳喘又急性发作;或是出现寒热表证,或是咳嗽喘息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均应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