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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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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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克 |
每支装10毫升 |
生产企业 |
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634 |
国药准字Z2302321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化痰,止咳。主要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出,胸闷口干。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监测数据显示,小儿咳喘灵制剂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皮疹、瘙痒、腹泻、腹痛、腹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食欲减退、头晕、头痛、乏力、过敏反应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甜菊糖苷、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味甜,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12.本品为浓缩型制剂,用法用量与原品种有显著变化,服用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合理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