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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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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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克 |
90ml(乐家老铺) |
生产企业 |
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634 |
国药准字Z3502033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化痰,止咳。主要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出,胸闷口干。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2~5岁一次5ml,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lOml,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 |
甘草流浸膏、桔梗、橙皮酊、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不宜久服。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不宜久服。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