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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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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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x24片 |
12.5mg*5s*2板 |
生产企业 |
四川省旺林堂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994 |
国药准字H20123150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热镇痛类药,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等。 |
本品消炎镇痛类药。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手术后疼痛及各种原因所致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温开水送服或用温开水分散后口服。 12岁以下儿童用量:年龄(岁)3-6,体重(公斤)14-21,一次用量(片)1.5-2,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片)2-3,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年龄(岁)10-12,体重(公斤)28-32,一次用量(片)3-3.5,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取塑料指套一只,套在食指上。取出栓剂,持栓剂下端,以少量温水润湿后,轻轻 塞入肛门2cm处,一次剂量分别为8~6岁12.5mg/5~3岁6.25~12.5mg,3岁以下 6.25mg |
副作用 |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
(1)胃肠反应;主要为肛门刺激症状、胃不适、烧灼感、反酸、纳差、恶心等,停 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 (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 (3)肾脏引起水肿、少尿、电解质素乱等严重肾功能不良反应; (4)其他少见的有肝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出现黄疸、皮疹、心律失常、粒细胞减 少、血小板减少等均呈可逆性。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患者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及高过敏体质者禁用。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消资 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唪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 气管痉挛,对这类患者禁用;有肛门炎症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3克。辅科为淀粉、胶化淀粉、聚乙烯吡咯烷酮、硬脂酸、滑石粉、山梨酸钾、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三乙酸甘油酯。 |
双氯芬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的栓剂 |
注意事项 |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 (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 (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 (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8)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④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
1.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 2.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3.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致血清肝酶一过性升高,血清尿酸含量下降,尿尿酸含量升高(因肾清除功能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