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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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片

阿酚咖敏片

规格

0.5gx24片

12片
生产企业

四川省旺林堂药业有限公司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0994

国药准字H14022742
说明
适应症

解热镇痛类药,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等。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神经痛、流涕、打喷嚏等。

用法用量

口服。用温开水送服或用温开水分散后口服。 12岁以下儿童用量:年龄(岁)3-6,体重(公斤)14-21,一次用量(片)1.5-2,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片)2-3,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年龄(岁)10-12,体重(公斤)28-32,一次用量(片)3-3.5,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1.可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偶见皮肤过敏反应,支气管哮喘,可逆性肝功能损害。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4.血友病、血小板减少症、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注意事项]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内慎用。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成分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3克。辅科为淀粉、胶化淀粉、聚乙烯吡咯烷酮、硬脂酸、滑石粉、山梨酸钾、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三乙酸甘油酯。

本品每片含阿司匹林230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咖啡因3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片剂。

注意事项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 (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 (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 (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8)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④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