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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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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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g(以C3H9NNa2O7P2计) |
10ml*6支 |
生产企业 |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549 |
国药准字H2001340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及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
用于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的辅助治疗(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亦可作为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剂;本品可用于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征、慢性皮肤黏膜真菌病等免疫缺陷疾病。 |
用法用量 |
治疗骨转移性疼痛:临用前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m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治疗高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一般:血钙mmol/L4.0mg%1℃,可以持续48小时)。发热通常会自行消失而无需治疗。急性“流感样”反应通常只发生在第一次进行帕米膦酸二钠治疗的时候。有症状的低钙症不常见。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使用最高剂量进行治疗时,滴注部位的局部软组织发炎也偶有发生。 |
口服 一次10ml-20ml,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未见有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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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和双膦酸盐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帕米膦酸二钠。 |
本品系用健康猪脾脏为原料,制成的含多肽、氨基酸和多核苷酸混合物的溶液。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冻干决状物。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需以不含钙的液体稀释后立即静脉缓慢滴注,不可将本品直接静脉滴注; 2、本品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类药物合并使用。 3、动物实验中使用本品曾发生肾毒性,故肾功能损伤者慎用; 4、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 5、使用本品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磷等电解质水平。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