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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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钠

注射用胸腺五肽

规格

60mg

1mg
生产企业

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741

国药准字H20058899
说明
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及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本品适用于:恶性肿瘤病人因放疗、化疗所致的免疫功能低下。 国内、外文献资料中有胸腺五肽用于下列情况者,但国内尚无1mg以上剂量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资料: (1)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因18岁以后胸腺开始萎缩,细胞免疫功能减退。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5)肿瘤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治疗骨转移性疼痛:临用前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m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治疗高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一般:血钙mmol/L4.0mg%1℃,可以持续48小时)。发热通常会自行消失而无需治疗。急性“流感样”反应通常只发生在第一次进行帕米膦酸二钠治疗的时候。有症状的低钙症不常见。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使用最高剂量进行治疗时,滴注部位的局部软组织发炎也偶有发生。

肌肉注射或皮下注射。0.5mg/kg体重,每周三次,用药3~6周。参考源自意大利的文献资料,本品每天可以用50mg剂量。 注:(1)、试生产期间使用本品请遵医嘱。 (2)、国内尚无此大剂量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资料。

副作用

(1)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禁忌

对本品和双膦酸盐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帕米膦酸二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人工合成的胸腺五肽。

性状

本品为白色冻干决状物。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疏松块状物。

注意事项

1、本品需以不含钙的液体稀释后立即静脉缓慢滴注,不可将本品直接静脉滴注;

2、本品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类药物合并使用。

3、动物实验中使用本品曾发生肾毒性,故肾功能损伤者慎用;

4、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

5、使用本品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磷等电解质水平。

(1)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乙型肝炎患者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18岁以下患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