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5mg |
2ml/支 |
生产企业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协合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408 |
国药准字S1999001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及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
本品对因放化疗而致的白细胞减少具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可用于恶性肿瘤病人放化疗的辅助治疗。另可用于骨折延迟愈合和不愈合。 |
用法用量 |
治疗骨转移性疼痛:临用前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m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治疗高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一般:血钙mmol/L4.0mg%1℃,可以持续48小时)。发热通常会自行消失而无需治疗。急性“流感样”反应通常只发生在第一次进行帕米膦酸二钠治疗的时候。有症状的低钙症不常见。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使用最高剂量进行治疗时,滴注部位的局部软组织发炎也偶有发生。 |
(1)恶性肿瘤放化疗病人:肌肉注射,一日一次,一次一支,每支2ml,30天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与放化疗同时使用。 (2)骨折断端局部注射:每5天注射一次,每次1-2ml,一个月为一个疗程,根据病情可适当延长缩短。 |
副作用 |
可见全身发热反应或局部肿痛。 |
|
禁忌 |
对本品和双膦酸盐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
有高过敏体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帕米膦酸二钠。 |
肠毒素 C 、蛋白质、多肽、十八种氨基酸。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冻干决状物。 |
淡黄色或无色液体,无沉淀、无异物。 |
注意事项 |
1、本品需以不含钙的液体稀释后立即静脉缓慢滴注,不可将本品直接静脉滴注; 2、本品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类药物合并使用。 3、动物实验中使用本品曾发生肾毒性,故肾功能损伤者慎用; 4、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 5、使用本品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磷等电解质水平。 |
有过敏史者慎用或不用 |